健身馆游泳池卫生检查制度
1.游泳池工作人员每年开馆前须进行体检,持《健康合格证》才能上岗工作,并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。
2.严禁患有肝炎、心脏病、高血压、皮肤癣疹(包括脚癣)、重症沙眼、急性结膜炎、中耳炎、肠道传染病、性病、精神病及酗酒者入场游泳;女性经期也不宜游泳。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,请停止游泳活动。
3.游泳者更-衣后须经保持余氯0.6毫克/升的浸脚、消毒池洗脚、淋身后才可光脚上池面,不得穿任何鞋上池面,以免污染池水;浸脚消毒池池水每四小时更换一次,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~10毫克/升。
4.固定专人负责游泳池的池水消毒,于每场前测余氯一次,保持控制余氯在0.3-0.4毫克/升之间;用PH试纸测水质PH值,保持控制PH值在6.5-8.5之间,保证池水的消毒,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。
5.工作人员随时消除水中污物,每天停场后彻底清扫池边走道、出发台、厕所、淋浴室和更-衣室,保持清洁无异味。
6.严禁出租游泳衣裤。
7.定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与经常进行的药物处理相结合,保障游泳场所的清洁卫生。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清扫游泳池的周围,防止碎石、玻璃及其他杂物损伤人体或影响水质。水质的卫生管理。确保水池无杂物、无漂浮物。要按要求对水池进行消毒。
8.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,在换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。入水前要做好全身准备活动后再入池。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,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,下水前用水擦面、胸背及大腿部,以免抽筋。
9.遵守公共卫生,不准在池中吐痰等;杜绝不文明、不讲卫生的行为。
10.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,记录每天的天气、使用时间、气温、水温、水质变化、游泳人数、突发事故、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情况
11.遇上雷、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,将游泳场关闭。
12.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游泳者,应予劝阻,警告,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。